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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基础 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作者: 来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次数:59696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基础

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为持续摸清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强化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工作协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21年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为省内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见附件1)。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单位资源概况、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科技资源库(馆) 建设运行情况(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单位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

主管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

全省数据审核与汇总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四、填报渠道

1. 各单位登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s://nrii.org.cn/),进入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另行发放。

2. 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在资产系统中筛选出单台(套)原值50万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卡片,通过数据接口直接导入资源调查系统模块。

3. 未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将单台(套)原值50万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卡片以离线数据包等方式导入资源调查系统模块。

五、有关要求

1. 各调查单位须指定1名熟悉本单位科技资源相关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法人单位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报送至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联系人:符洋,邮箱:958090645@qq.com,电话:0731-84586653)。

2. 各基层单位填报完成后,需生成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单位将负责的所有调查单位填报内容审核通过后,生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省科技厅。

3. 各填报单位应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本次调查将对重点科技资源单位、原值较高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等进行重点核查。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信息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者漏报情况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要以本年度资源调查工作为契机,立足实际,创新机制,加强本层级资产管理和科研仪器设施等资源开放共享工作的协同推进,为深入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科技领域大型设备类资产的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6.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承担科技资源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 系 人:符  洋

联系电话:0731-84586653(概况表及生物种质)

联 系 人:鞠邦青

联系电话:0731-84586974(科研仪器)

2. 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张  登

联系电话:0731-88988716

3. 国家基础资源调查信息系统咨询

联 系 人:类淑霞(指标)  彭鹏(信息系统)

联系电话:010-68093815,13070102313


附件:1. 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单位清单

2. 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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